近日,上海市一条由省标准研究院和省家庭服务协会、搬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《搬家服务质量要求》于3月正式开始实施。
据悉,标准将被分为早期的接待服务流程,服务准备、服务提供、服务的四个过程,并根据消费者、媒体、移动服务机构反映的热点问题,根据过程的文章,文章提出了相应的服务质量要求。如对房屋搬家“早接待”的要求,对“公共”搬家服务项目、收费价目表“应准确、全面”;《服务条款》规定,消费者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,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金钱和货物。“服务终止”的现场验收需要消费者或其代理的参与和签名。“搬家服务质量要求”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我省搬家服务质量的提高。